根据美术学院2021年发布的《2021年美术学院本科生招生须知》的有关规定,9月8日上午在美术楼学术报告厅开展了美术学院2021级美术学专业专业方向划分工作。现将划分结果进行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1年9月8日-9月10日
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,请与学院教学与科研办公室联系。
联系人: 冯再兴
电话:0471—7383606
美术学院
2021年9月8日